第一章 整顿及发扬礼仪的总则

壹、论礼仪的本质及其在教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约

基督完成救世工程

 5 「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并得以认识真理」(弟前:二,4)的天主,「曾多次并以多种方式,藉着先如对祖先说过话」(希:一,1),待时期一满,遂派遣了自己的儿子,降生成人的圣言,被圣神傅油,为向贫穷人传报喜讯,医治破碎的心灵(一),成为「肉体与灵性的医师」(二)、天主和人类的中保(三)。他的人性与圣言的位格相结合,成了我们得救的工具。因此,在基督内,「实现了我们和好的完善代价,给了我们敬天的圆满境界」(四)。

救赎人类,完善地光荣天主这件事业,在旧约的民族中,已有天主伟大奇工的预示,由主基督完成,特别藉其光荣的苦难:从死者中复活、光荣升天的逾越奥迹而完成,从此「以圣死摧毁了我们的死亡,并以复活恢复了我们的生命」(五)。因为从安眠于十字架的基督肋膀,产生了整个教会的神妙奥迹(六)。

教会所继承的救世工程,在礼仪中完成

6 因此,犹如基督为父所派遣,同样祂又派遣了宗徒们充满圣神,不仅要他们向一切受造物宣讲福音(七),宣报天主圣子以其死亡与复活,从撒殚权下(八),并从死亡中,把我们解救出来,而移置在天父的王国内,并且要他们以全部礼仪生活所集中的祭献与圣事,来实行他们所宣讲的救世工程。于是,人们藉着洗礼加入基督的逾越奥迹,与基督同死、同葬、同复活(九);人们接受使人成为义子的圣神,在圣神内,「我们呼号:阿爸,父啊!。」(罗:八,15),而成为天父所寻找的真诚的朝拜者(十)。同样,每次食用主的晚餐,人们就传报主的死亡,直到祂再来(十一),因此,在五旬节的当天,教会出现于世界,「凡接受了(伯多禄的)话的人:都受了洗……他们专心听取宗徒们的训诲、时常团聚、擘饼、祈祷……赞颂天主,也获得了全体民众的爱戴」(宗:二,41-47)。从此以后,教会迄未放弃聚会,举行逾越奥迹:即宣读「全部经书中关于祂的」(路:廿四,27)一切,举行感恩礼,藉以「显示对祂死亡的胜利凯旋」(十二),同时,在基督内,感谢「天主莫可名言的恩赐」(格后:九,15),因圣神的德能,「颂扬祂的光荣」(弗:一,12)。

基督临在于礼仪中

7 为完成如此大业,基督常与其教会同在,尤其临在于礼仪中。在弥撒圣祭中,祂一方面临在司祭之身,「祂曾在十字架上奉献自己,而今仍是祂藉司铎的职务作奉献」(十三);另一方面,祂更临在于圣体形像之内。祂又以其德能临在于圣事内,因而无论是谁付洗,实为基督亲自付洗(十四)。祂临在于自己的言语内,因而在教会内恭读圣经,实为基督亲自发言。最后,几时教会往祈祷歌颂,祂也临在其间,正如祂所许诺的:「那里有两个或三个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玛:十八,20)。

 在完善的光荣天主,使人圣化,如此伟大的工程内,基督便无时不与教会结合,因为教会乃基督的至爱净配,称呼祂为自己的主,并通过祂向永生之父呈奉敬礼。

 因此,礼仪实应视为耶稣基督司祭职务的施行,其藉外形所指,一方面按照每人的本有方式而实现圣化,一方面由耶稣基督的奥体,包括首脑及其肢体,实行完整的公开敬礼。

 所以,一切礼仪行为,因为是基督司祭,及其身体--教会的工程,就是最卓越的神圣行为,教会的任何其他行为,都不能以同等名义,和礼仪的效用相比。

人间的礼仪与天上的礼仪

8 在人间的礼仪中,我们预尝那天上的,参与那在圣城耶路撒冷所举行的礼仪,我们以旅人的身份向那里奔发,那里有基督坐于天主的右边,作为圣所及真会幕的职司」;(十五)我们偕同天朝全体军旅,向上主欢唱光荣之曲;我们追念着诸位圣人,希望有分于他们的团体;我们也期待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救世者,直到祂-我们的生命出现:而我们也同祂出现在光荣之中(十六)。

礼仪并非教会的惟一行动

9 神圣礼仪并不含盖教会的全部行动,因为在人走近礼仪之前,首先应为信德及悔改蒙受召叫:「人若不信祂,叉怎能呼号祂呢?从未听到祂,又怎能信祂呢?没有宣讲者「又怎能听到呢?若没有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讲呢」(罗:十,14-15)。

因此,教会对尚未信仰的人传报得救的喜讯,使所有的人得以认识惟一的真天主,及其所派遣的耶稣基督,并实行忏悔,改变自己的行踪(十七)。但是对有信仰的人,教会则应时常宣讲信德及悔改,此外还要准备他们领受圣事、教训他们遵守基督所命令的一切(十八),并要辅导他们实行一切爱德、慈善、传教工作,藉以显示基督信徒,固不属于此世,但却是世界的光明,他们是在人前光荣天父。

礼仪是教会生活的顶峰与泉源

10 然则礼仪却是教会行动所趋向的顶峰,同时也是教会一切力量的泉源。因为传教工作所指向的目的,就是使所有的人藉信德及洗礼,成为天主的儿女,集合起来,在教会中赞美天主、参与祭献、共飨主的晚餐。

反之,礼仪本身促使信友,在饱尝逾越奥迹之后,虔诚合作(十九);礼仪是在祈求,使信友「在生活中实践他们以信德所领受的」(二十),在圣体中,重订天主与人类的盟约,推动信友燃起基督的迫切爱德。所以,从礼仪中,尤其从圣体中,就如从泉源里,为我们流出恩宠,并以极大的效力,得以使人在基督内圣化、使天主受光荣,这正是教会其他一切工作所追求的目的。

需要个人心灵的准备11 可是,为获得圆满的实效,信友必须以纯正的心灵准备,去接近礼仪,又要心口如一,并与上天恩宠合作,以免白受天主的恩宠(廿一)。所以,牧灵者应该注意,使在礼仪行为中,不仅为有效及合法举行前遵守法律,而且要使信友有意识地、主动地、实惠地参与礼仪。礼仪与热心善工

12 但是,灵修生活并不只限于参加礼仪。基督信徒固然是被召叫作团体祈祷,但也应该进入自己的内室,向在暗中的天父祈祷、(廿二);而且,按照保禄宗徒的教训,应该不间断地祈祷(廿三)。同一宗徒还教训我们,应时常在我们身上带着耶稣死亡的痛苦,为使耶稣的生命,也彰显在我们有死的肉身上(廿四)。为此,我们在弥撒圣祭中,祈求上主,「接纳精神的祭献,把我们自己为祂变成永远的祭品」(廿五)。

 13 基督子民的热心善工,只要符合教会的法律规定,尤其遵奉宗座命令进行者,极应推重。

地方教会:遵照主教们的命令,按习惯或合法批准的典籍而行的圣善事工,也具有特殊的价值。

但是,安排这些善工时,应该顾及到礼仪季节,使与礼仪配合、在某程度下由礼仪延伸而来、引导民众走向礼仪,因为礼仪本身远比这些善工更为尊高。

贰、论促进礼仪训练及主动参与

14 慈母教会切愿教导所有信友,完整地、有意识地、主动地参与礼仪,因为这是礼仪本身的要求,也是基督信众藉洗礼而获得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原是「特选的种族、王家的司祭、圣洁的国民、获救的民族」(伯前:二,9:参阅二,4-5)。

这种全体民众完整而主动的参与,在整顿培养礼仪时,是必须极端注重的,因为礼仪是信友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首要泉源;所以,牧灵者在其全部牧灵活动中,必须以适当的教育方法,用心去追求。

可是,除非牧灵者本身先受到礼仪精神与活力的熏陶,并变成礼仪教师,则无法达成此目的;是以,必须设法使圣职人员先受到礼仪训练。为此,大公会议遂议决下列各项规定。

培养礼仪师资

15 受命在修院、修会书院及神学院教授礼仪的教师,为尽其职:应在专设的学院,接受适当的训练。

圣职人员的礼仪训

16 礼仪科目,应列为修院及修会书院必修的重要课程,在神学院内应列为主科,并应从神学、历史、灵修、牧灵及法律观点下去教授。其他学科的教授,尤其是教义神学、圣经学、灵修学,以及牧灵学的教授们,应该按照其本科的内在需要,去阐发基督奥迹和救恩历史,从而明白显示各科与礼仪的关联,以及司铎教育的统一性。

17修院及修会书院的修生,应该学得灵修生活的礼仪训练;一方面,在适当辅导之下,使他们能够通晓礼节,全心参与;另一个方面,就要靠神圣奥迹的实地举行,以及其他含有礼仪精神的热心善工;同时,应学习遵守礼仪规典,则修院及修会书院之生活,始能彻底为礼仪精神所熏陶。

18 已经在主的葡萄园工作的司铎,无论其为教区司铎或修会会士,应以各种适当方法,予以协助,便能日益加深了解的在圣礼中所行的一切,虔度礼仪生活,并使其所属的信友分享这种生活。

信友的礼仪训练

19 牧灵者应以勤奋耐心关照信友的礼仪训练,并比照其年龄、身份、职业和宗教知识程度,使在内心外表,都能主动参与。牧灵者这样作,正是作到了忠实的分施天主粤迹的重要工作之一。此外,他们在这件事上,不仅应以言语,而且应以榜样,领导自已的羊群。

视听传播与礼仪行为

20 藉无线电及电视转播神圣典礼,尤其是转播圣祭,必须谨慎庄重,由主教指定的适当人员,专门负责指导。

附注

(一)参阅依:六一,1;路:四,18。

(二)S﹒Ignatius Antiochenus,Ad Eph﹒,7,2;ed﹒F﹒X﹒Funk,Patres Apostolici,I,Tubingae 1901,p﹒218﹒

(三)参阅弟前:二,5。

(四)Sacramentarium Veronense(Leonianum):ed﹒C﹒Molberg,Romae l956,n﹒1265﹒

(五)罗马弥撒经书:复活节颂谢词。

(六)参阅S﹒Augustinus,Enarr﹒in PS﹒138,2:Corpus Christianorum,XL,Turnholti 1956,p﹒1991及修订圣周礼仪前之罗马弥撒经书,圣周六第二读经后之集祷经。

(七)参阅谷:十六,15。

(八)参阅宗:廿六,18。

(九)参阅罗:六,4;弗:二,6;哥:三,1;弟后:二,11。

(十)参阅若:四,23。

(十一)参阅格前:十一,26。

(十二)特伦多大公会议,第十三期,一五五一年十月十一日,论圣体圣事决议案,第五章:Concilium Tridentinum,Diariorum Actorum,Epistolarum,Tractatuum nova collectio,ed﹒Soc﹒Goerresianae,t﹒VII,Actorum pars IV,Friburgi Brisgoviae l961,p﹒202﹒

(十三)特伦多大公会议,第廿二期,一五六二年九月十七日,论弥撒圣祭道理,第二章:Concilium Tribentinum,ed﹒cit﹒,t﹒VIII﹒Actorum pars V,Friburgi Brisgoviae 1919,p﹒960﹒

(十四)参阅S﹒Augustinus,In Joannis Evangelium Tractatus VI,cap﹒I,n﹒7:拉丁教父集,三十五卷,一四二八栏。

(十五)参阅默:廿一,2;哥:三,1;希:八,2。

(十六)参阅斐:三,20;哥:三,4。

(十七)参阅若:十七,3;路:廿四,47;宗:二,38。

(十八)参阅玛:廿八,20。

(十九)罗马弥撒经书复活节前夕及复活主日领圣体后经。

(二十)同上,复活节后星期二弥撒集祷经。

(廿一)参阅格后:六,1。

(廿二)参阅玛:六,6。

(廿三)参阅得前:五,17。

(廿四)参阅格后:四,10-11。

(廿五)罗马弥撒经书,圣神降临后星期一献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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