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时代的法律不像现在的天主十诫,简单明了,通俗易懂。那时的法律不但有天主十诫、还有一些梅瑟时代的法律,以及经师法利塞人注释讲解的法律等等,应守的法律有几百条之多,所以才有今天法学士对耶稣的提问,在众多的法律中哪一条才是最重要的、最大的?法学士本想难为耶稣,认为耶稣没有上过学,这样的问题在博学的经师中间可能也会争论不休,那么多的法律中要搞清楚哪一条是最大的,哪一条是第一条的确不容易。
一、耶稣的要求:面对法学士的问题,没想到耶稣脱口而出:“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你的天主上主,这是最大的,也是第一条诫命。”(申6:5)令法学士更加没想到的是:法学士问了一个问题,耶稣却回答了两个问题。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肋19:18)耶稣把记载在旧约不同经书中两条法律合二为一,爱天主和爱人成了所有法律和伦理道德的总纲。法学士本来问的是一个学术问题,耶稣却给他指出一套生活的原则,天主的诫命不是学术或理智的游戏和谜语而是指导人向善的生活法则。爱天主是爱人的动力,爱人是爱天主的具体表达方式。耶稣的答案也就是今天我们每天在晚祷中所恭念的天主十诫的总结:即爱天主在万有之上及爱人如己。每个基督徒在生活中不单要处理好与天主的纵向关系,这个纵向关系要靠热心祈祷、斋戒等去维系,更要处理好与人之间的横向关系,这个横向关系就是爱的具体行动、圣善的生活。
二、为什么有这样的要求:爱人的问题,使我想起耶稣在最后晚餐厅中对我们的要求:“你们要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一样,你们也应该彼此相爱,如果你们彼此相爱,世人将因此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耶稣没有说,我替你们死了,你们也要爱我!耶稣说的是:“你们要彼此相爱”!看来彼此相爱是法律的总纲也是伦理生活的最大要求!耶稣为什么要教导我们彼此相爱呢?因为世人无论教内教外、热心冷淡,好人坏人每个人都是天主生养创造的,每个人都是天主的子女,人与人之间互为兄弟姐妹,天主希望世人都能得救,为了救人类脱免死亡,从天下降人间受苦受难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因为他爱我们。正像我们作父母的,爱自己的子女,父母希望自己的每个子女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因为子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同样天主生养我们,为了让我们生活幸福和谐,不但替我们死了,还教导我们如同亲兄弟姐妹一样的彼此相爱。
三、爱的表达方式:我们在生活中是怎样爱天主的呢?答案是念念经、进进堂等等,这样的爱太简单了,是不够的!耶稣的要求是: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的爱天主,即爱天主在万有之上,全心指整个人的感情,全灵指整个人的精神,全意指整个人的意志和思想,全力指整个人生活的方向和用心。试想:我们是这样的爱天主的吗?爱天主在一切之上,万有之上,爱天主是生活中的第一,所有事情之上!比照一下我们爱天主爱的怎样呢?再说爱人!今天的读经一上说:“对外侨不要苛待和压迫、对孤儿寡妇不可苛待,借钱给穷人不可像放债的人,向他索取利息等等,”耶稣说的爱人是全方位的,尤其是对那些贫病弱小有需要的人士的爱最为关键和重要!因为不是会说:“主啊、主啊”的人才能进天国,而是听了主的话而实行的人才能进天国。试想:我们基督徒,对身边的穷人和各种有需要的人不管不问而只管自己,这样的教徒能进天堂吗?天主喜欢吗?即使你天天进堂念经,却从来不行善,这样的教徒有信德和爱德吗?我见过一个老太太,每天都拿着念珠念玫瑰经,她自己说,每天念几十串,我们都说她热心,可是了解她的近人都说她不好,说她经常让儿子打骂媳妇,还喜欢说别人坏话,偷邻居的东西等。有一天,我看到这位老人正在念玫瑰经,她的邻居拉着板车从她面前经过,只见她一边念经一边向邻居吐唾沫,口里还骂着说:“吐死你,吐死你”!当时大家看到这个情形,都说她不对。她为什么骂邻居呢,后来才知道昨天同邻居吵架了,吵架过后就算了,可是今天她还记仇,“吐”人家,骂人家,我想她念玫瑰经的声音不一定到达天主圣母台前,“吐”别人和骂人的声音天主和圣母一定听的非常清楚,这是标准的只会说“主啊、主啊”的人!实际上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生活中不胜枚举!爱天主和爱人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人对天主的爱反映在怎样爱人行为上,正如圣若望所说的:你不爱看得见的人,却说你爱看不见的天主,那肯定是撒谎!因为对天主和对人的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就让我们借着今天福音在生活中互勉:在爱人中实现对天主的爱,从爱天主的经验中汲取爱人的动力,爱天主在万有之上及爱人如己!
谷广中神父